舅舅和伯爵开始用政治观点谈论宗教问题,慈善事业,消弭罪案的问题;我趁此机会把有关我终身出处的人物从从容容的打量了一番。
伯爵是中等身材,穿的衣服使我看不出他的肥瘦,但我觉得是偏于清瘦干枯的。陷下去的脸,皮肤很粗。五官清秀,微嫌太大的嘴巴兼有慈爱与嘲弄的表情。脑门或许太宽了些,长得像疯子一般使人害怕,尤其因为它和下半个脸成为强烈的对比。下巴很小,和下嘴唇离得很近。一双青绿色的眼睛又聪明又精神,跟我以后见到而很欣赏的泰勒朗亲王的一般无二,并且和亲王一样能把眼神收敛,变得无精打采;这双眼使他那张不是苍白而是发黄的脸更显得奇怪。这皮色似乎暗示他性子暴躁,心中藏着剧烈的感情。已经带些银色的头发,梳理得很细到,把头顶盖满了一道白一道黑的颜色。英国小说家莱维斯曾经模仿腊克里夫太太的手法,描写一个修道士[53];要不是伯爵的头发梳得那么有模有样,他就跟那个骇人听闻的修道士完全相像了。因为清早就得上法院办公,伯爵已经剃好胡子。一对有罩子的四根插头的烛台,分摆在书桌两头,蜡烛还点着,说明那位司法大员天没亮就起床了。他打铃叫仆人的时候,我看到他一双手又白又好看,像女人的一样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