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之所以不能轻易得罪人,至少有以下两个道理:
一是得罪一个人,就为自己堵住了一条去路。
当然,你也许会想,人还不至于得罪了几个人就无法生存下去吧。但你要知道,世界虽然很大,但有时却显得很小,连走在路上都会仇人相见,更何况同行?同行有同行的交往圈子,得罪同行,彼此碰面的机会更大,那多尴尬!而且多么不利!本来你可以和他合作获利,却因得罪他而失去机会,这多么可惜!
二是得罪一个小人,就为自己埋下一颗不定时的炸弹。
得罪君子只不过大家不讲话,各干各的;但要是得罪小人就会没完没了,他即使不采取报复行动,也要在背后对你造谣中伤,你有理也会变成无理,多不值得!
我们在这里强调“不轻易”得罪人,当然也是有一定分寸的。
当事有不可忍时,当正义公理不能伸张时,还是要有雷霆之怒的,否则就是是非不分、黑白不明了。这种雷霆之怒有时会得罪人,固然有可能为自己堵住一条去路,但也有可能开出更多的康庄大道。